丈夫脑溢血瘫痪在床,妻子要求离婚,法院判了

近日,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一则案例:婚后几年时间,丈夫因突发脑溢血瘫痪昏迷在床。其间,夫妻感情逐渐产生间隙,妻子向庐江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离婚。庐江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:夫妻之间需要承担起应尽的责任与义务,不准许离婚诉请

据了解,李女士和王先生是一对青梅竹马的夫妻,双方都有着稳定且收入可观的工作,从恋爱到结婚,一直令人羡慕。

但是婚后仅仅几年,丈夫王先生却因脑溢血瘫痪昏迷在床,生活难以自理。其间,夫妻感情逐渐产生间隙,后来妻子李女士向庐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。李女士认为,王先生婚后经常在网络平台给女主播打赏,甚至存在私下给女主播转账的行为,且与多名异性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,存在不忠行为,导致夫妻感情破裂,要求离婚。

王先生的代理人辩称,夫妻双方自小相识,感情基础稳定,且王先生目前仍在住院治疗,需要家人的关心和照顾才有助于康复,不久后还要做手术,如果现在贸然离婚,很有可能会影响王先生的治疗效果。

法官在庭审过程中,多次向双方阐明,双方自小相识到现在结婚,且都有较高的收入水平,可以认定为具有较好的感情基础,当下王先生身患疾病,不仅生活上需要李女士的细心照料,精神上更需要对方的支持和抚慰,现阶段的离婚不利于王先生的康复。虽然李女士主张王先生存在出轨的不忠行为,但是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,且夫妻之间应当患难与共,将心比心,一起走出困境。

婚姻不是请客吃饭的儿戏,以随口的感情不和为由的离婚更是违背了公序良俗,在“各自飞”之前,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与义务。

法院结合双方感情基础、离婚原因和夫妻关系现状有无和好可能性等多方面综合考量,认为婚姻的价值和意义不仅仅在于感情的和谐美满,更在于一方处于危困境地时,另一方的扶持与帮助,相互帮助不仅仅是道德义务,更是法律义务,任何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逃避履行对配偶的扶助义务。因此庐江县法院一审判决,不准许李女士的离婚诉请。

来源: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

编辑:何延国

校对:任倩妮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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